在浙江产业整治、规划调整过程中,部分厂房、经营主体会面临关停、清退,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,是后续补偿协商的重要依据。很多经营者拿到厚厚的评估报告,不知道重点看哪里,容易出现资产漏评、项目缺项的问题。
首先要核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资质。评估机构需要具备对应评估资质,并且是按照法定程序选定,存在单方直接指定、未告知当事人选择权情形的,评估程序本身可能存在瑕疵。
其次,核对评估范围。不少关停补偿争议,问题集中在评估漏项:自建附属用房、硬化地面、给排水、供电管线、固定设备拆装损失、库存物资、构筑物等,常常容易被忽略。有些评估只清点可移动设备,对于不可搬迁附属设施不予评估,会直接压缩补偿总额。
第三,关注评估时点。评估时点直接影响资产价值。如果评估时点和实际关停、移交拆除时间间隔较远,物价、资产状态发生变化,评估结果会偏离实际情况。同时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式、计算周期,各地裁判尺度并不统一,台州、金华多地法院在同类案件当中,对停产损失认定有本地裁判思路。
另外,评估方法也需要留意。市场法、成本法、收益法适用场景不同,不是所有资产都适合单一评估方式。当事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,法定救济方式是先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;复核之后仍然有异议,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复核、鉴定都有明确期限,逾期提出将不予受理。经营者收到评估报告不要急于签字确认,先逐项核对清单,留存报告原件、现场照片、经营凭证、纳税记录等材料。对评估相关法律程序不熟悉的,可以咨询专门处理企业关停补偿纠纷的律师,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合理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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